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(桂政发〔2023〕24号)
| 索 引 号: 000014349/2023-483394 | 效力状态: 有效 |
| 发文单位: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| 成文日期: 2023年10月13日 |
| 标 题: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(桂政发〔2023〕24号) | |
| 发文字号:桂政发〔2023〕24号 | 发布日期: 2023年10月18日 |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(桂政发〔2023〕24号)
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《最低工资规定》有关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,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,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。
附件: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
2023年10月1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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