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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(桂政发〔2023〕24号)

桂政发〔2023〕24号
2023-10-18
索 引 号: 000014349/2023-483394效力状态: 有效
发文单位: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文日期: 2023年10月13日
标 题: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(桂政发〔2023〕24号)
发文字号:桂政发〔2023〕24号发布日期: 2023年10月18日
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(桂政发〔2023〕24号)

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《最低工资规定》有关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,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,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。

附件: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
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

2023年10月13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附件

文件下载:
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(桂政发〔2023〕24号) 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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